《珠海关于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解读

到2017年,实现金融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到2020年,实现金融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9%以上。

近日,珠海市出台的《关于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7年,实现金融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金融机构种类基本齐备,新兴金融业态和金融要素市场聚集,金融产业结构合理,金融市场功能完善,金融创新活跃,跨境金融和离岸金融初具规模。

到2020年,实现金融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9%以上,初步建成广东省金融产业强市、珠江口西岸金融核心区和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副中心。

1、打造特色金融组织体系:设立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 鼓励民企发起新兴金融机构

《实施意见》提出,从率先推动类金融机构准入机构制度的市场化改革、推动传统金融业进一步聚集、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快聚集、大力发展各类要素交易平台、积极发展民营金融、大力引进各类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等六个方面,“推进金融资源聚集,打造特色金融组织体系”。

为此,珠海将争取放宽或取消不涉及社会公众负债业务和托管业务的类金融机构准入行政审批,支持类金融机构发展,形成多层次的金融组织体系。同时,地方性“金融航母”有望加速形成。

《实施意见》明确将支持珠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参股或控股银行、证券、期货、保险、基金、租赁等金融机构,打造珠海市综合金融产业集团;支持横琴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等地方性金融企业发展壮大。

同时,珠海将推动组建服务粤港澳、面向国际的金融资产、产权、大宗商品等要素交易平台,引导和鼓励交易平台创新交易模式和业务产品;推动将交易系统的报价、成交、结算以及信息发布等功能延伸到境外,开展跨境业务,推动在横琴设立重点服务粤港澳的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

民营银行有望在珠海进一步“破冰”。珠海将鼓励和支持民企通过多种方式发起或参与各类金融机构尤其是新兴金融机构,推进民企在珠海发起民营银行,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改革,通过并购重组、增资扩股等方式参股或控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企业。支持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新型金融组织。

▼解读 新兴金融机构发展迅猛

据市金融局负责人介绍,基于本地金融业现状及国内宏观金融格局,珠海提出“打造特色金融组织体系”。事实上,珠海市发展多层次的特色金融体系已形成清晰态势。

该局数据显示,仅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类金融类机构共601家,比年初增加144家,新兴金融机构迅猛发展势头不减,增加到148家,比年初增加58家,金融业总资产首次突破6000亿元。

珠海金融组织机构的丰富性,从本次《实施意见》经历的六轮修改中可见一斑。据了解,第六稿曾发给23家本地具有代表性的金融机构征求意见,其中除了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等传统机构,交易场所、股权(创业)投资企业、保理、融资租赁等新兴业态均赫然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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