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新大地
新大地招股说明书中显示,生产有机肥料耗费的茶粕的最低标准为45%,然而,在其有机肥成本计算表中,茶粕占生产成本的比例仅为2.53%。经过数据推算,其有机肥成本耗用严重不足,具有虚减成本、虚增收入的嫌疑。
此外,根据新大地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其精炼茶油2011年的销售单价为52684元/吨,按照36.19%的毛利率计算,营业成本为33618元/吨,包含了三大部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大幅低于赣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经济林研究室研究计算压榨茶油的直接材料的单价35721元/吨。
案例2:振隆特产
2012年至2014年,振隆特产分别通过调节出成率、调低原材料采购单价方式少结转销售成本。
案例3:登云股份
2015年4月16日,登云股份第一季度亏损超过1000万元。登云股份将销售商品的单位成本手工调减了一定的百分比,经调整,主营业务成本减少421.24万元,并使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由亏转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