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融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全文)

2015年11月13日,天津市召开金融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部署推动会,总结2006年以来金融工作,部署未来三年金融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

(五)发展直接融资

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全市社会融资规模,支持我市更多企业实现上市和挂牌,逐步提升全市直接融资比重。

2018年末,上市和挂牌企业数量及直接融资水平力争跻身全国先进地区行列,努力在金融、文化、农业等行业实现突破,实现16个区县和国有重点企业集团上市企业全覆盖,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上市和挂牌企业。

工作措施:

1.积极推进企业上市。

加快落实支持企业上市和挂牌的各项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完善企业上市资源培育机制,建立健全统一互联的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造,支持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大力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小巨人企业到创业板、战略新兴板上市融资。支持上市和挂牌企业通过增发、配股、优先股、公司债、可转债等方式再融资。鼓励上市和挂牌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进行资源整合,提升整体实力,实现做优做强做大。

支持科技小巨人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进行资源整合,提升整体实力;支持国有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实现整体上市或主营业务上市,不断提升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益,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支持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等其他各类资本相互融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优势企业开展海外并购。

2.规范发展股权投资机构。

进一步完善股权投资支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支持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机构快速发展。切实提升基金管理与服务水平,强化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发展。

3.推广新型融资工具。

完善我市与人民银行等部门债券发行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机制,引导企业用好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非定向融资工具、集合票据、资产支持票据、公司债、企业债等债务工具,推进资产证券化,扩大债券市场融资规模,优化债务结构。

大力发展产业引导基金和并购基金,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新型投融资模式,服务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运营。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和不动产投资等方式,加大保险资金使用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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