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出海|阿联酋及迪拜、阿布扎比加密监管政策简明框架

2025 年 6 月 30 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将正式实施数字代币服务提供商(DTSP)新规。此次被业内称为「断崖式监管」的新规,要求本地提供加密兑换等服务的企业持牌经营,意味着大量非持牌机构可能都将被赶出新加坡。而阿联酋的迪拜、阿布扎比成为「坡县难民」的避风港之一。

得益于清晰的监管框架和支持创新的政策,阿联酋正成为「加密货币的华尔街」。Binance、Crypto.com、OKX、Bybit、Kraken、Ripple 等国际知名 Web3 公司早已入驻,仅迪拜就拥有 1,000 多家加密货币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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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阿联酋作为商业和投资目的地的众多优势 Source: AIYING

同时,由于阿联酋迪拉姆长期与美元保持固定汇率(约为 1 美元兑 3.67 迪拉姆),吸引了大量国际资本流入,特别是来自俄罗斯和伊朗等地区的高净值人士。Chainanalysis 的数据显示,2023 年 7 月至 2024 年 6 月,阿联酋获得超过 300 亿美元的加密货币流入,使该国成为中东和北非(MENA)地区第三大加密经济体(仅次于土耳其和摩洛哥)。而阿联酋的加密货币持有率更是居全球之首。据 Triple A 统计,2024 年阿联酋加密货币持有率超过 25%,而全球平均持有率仅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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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阿联酋加密货币持有率全球第一

说起阿联酋,由于它特殊的国家组织架构,监管体系比较错综复杂。本期《环球政策》,Starlabs Consulting 将梳理出一个清晰框架,为有意出海至阿联酋的 Web3 创业者提供参考。

阿联酋特殊的联邦体制

阿联酋由七个酋长国组成:阿布扎比、迪拜、沙迦、阿吉曼、乌姆盖万、哈伊马角和富吉拉。每个酋长国的王室各自统治自己的领地,享有独立的自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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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阿联酋的各个酋长国及其主要城市分布

其中,首都阿布扎比和商业中心迪拜两大酋长国的 GDP 占全国 80%。这两个酋长国又设立了多个经济自由区。阿布扎比设有阿布扎比全球市场(ADGM),迪拜设有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迪拜多种商品交易中心(DMCC)、迪拜世界贸易中心(DWTC)和迪拜机场自由区管理局(RAKEZ)。此外,哈伊马角酋长国也设立了哈伊马角数字资产绿洲(RAKDAO)。

如此以来,阿联酋对加密资产的监管覆盖多个司法管辖区,各管辖区有专门的监管机构,一些自由经济区也有特定的监管框架,形成了联邦、酋长国、地方多层监管的特殊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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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4:阿联酋的虚拟资产监管体系 Source: AIYING

1. 监管机构

  • 联邦层面:阿联酋中央银行(CBUAE)监管加密货币支付;证券与商品管理局(SCA)监管投资性加密资产,是发牌机构
  • 迪拜(不含 DIFC):虚拟资产监管局(VARA)监管,发牌机构
  •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监管,拥有独立的加密监管政策
  • 迪拜多种商品交易中心(DMCC):VARA 监管,但有独立的牌照
  • 阿布扎比全球市场(ADGM):金融服务监管局(FSRA)监管,拥有独立的加密监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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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阿联酋不同监管机构的牌照类型、监管范围及管辖区域 Source: 公众号 太辉研究

2. 监管依据

目前,阿联酋有五个主要的监管框架来管理虚拟资产服务的提供,包括:

  • 根据内阁第 111 号决议颁布的联邦法规针对虚拟资产的规定;
  •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和阿布扎比全球市场(ADGM)两个金融自贸区内发布的法规
  • 适用于迪拜酋长国(不包括 DIFC)境内,由新成立的迪拜虚拟资产监管局(VARA)负责的法规
  • 迪拜多种商品中心(DMCC)自贸区内适用于加密业务的执照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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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迪拜 VARA 监管区、阿布扎比 ADGM 和迪拜 DIFC 监管对比 Source: AIYING

还有一些地方法规,如迪拜经济发展部(DED)发布了针对在迪拜进行虚拟资产相关活动的法规和执照要求,阿布扎比经济发展部 (ADDED) 发布了阿布扎比虚拟资产相关活动的法规和执照要求。

联邦层面的监管框架

1. SCA 参照证券监管加密资产

证券与商品管理局(SCA)被授权监管阿联酋大陆地区以及部分自由区的加密资产活动(不包括 ADGM 和 DIFC)。

SCA 在 2023 年发布了《虚拟资产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监管指南》,规范虚拟资产(VAs)的使用和服务提供商(VASPs)的活动。根据该指南,SCA 将虚拟资产分为两类:

  • 用于投资目的的虚拟资产,由 SCA 监管,但如数字证券和不用于投资的 NFT 不在 SCA 监管范围;
  • 用于支付目的的虚拟资产,由阿联酋中央银行(CBUAE)监管,除非 CBUAE 特别批准其用于投资。

SCA 规定,涉及虚拟资产的以下活动必须获得许可:

  • 运营和管理虚拟资产平台
  • 提供虚拟资产兑换服务
  • 提供虚拟资产转移服务
  • 虚拟资产交易的经纪服务
  • 虚拟资产的保管和管理
  • 与虚拟资产发行相关的金融服务

SCA 为以下活动提供了特定许可证和相关资本要求:

  • 虚拟资产平台运营商:仅进行虚拟资产平台运营,实收资本 100 万迪拉姆;同时提供其他虚拟资产服务,实收资本 500 万迪拉姆。两者都需要维持 6 个月的运营资金。
  • 虚拟资产保管人:实收资本 400 万迪拉姆,需要维持 6 个月的运营资金。
  • 虚拟资产财务顾问:实收资本 50 万迪拉姆,需要维持 6 个月的运营资金。
  • 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经理:实收资本 300 万迪拉姆。
  • 虚拟资产经纪人: 实收资本 200 万迪拉姆。
  • 虚拟资产经销商: 实收资本 3000 万迪拉姆。

此外,虚拟助手交易平台被认为等同于传统金融市场使用的多边交易设施(MTF)平台,这意味着它们受到类似的监管标准约束。

2. CBUAE 参照支付工具监管支付代币和稳定币

2024 年 6 月,阿联酋中央银行(CBUAE)发布《支付代币服务条例》(PTSR),将稳定币作为支付工具进行监管,且只接受与迪拉姆挂钩的稳定币。这意味着其他与外币挂钩的稳定币(如 USDT、USDC)在支付领域不被认可。

该条例适用于整个阿联酋,包括各自由贸易区,但不包括 DIFC 和 ADGM。条例涵盖了支付代币的发行、转换、保管和转移等主要活动,统称为「支付代币服务」。

根据该条例,任何个人或实体在阿联酋境内提供支付代币服务,或针对阿联酋境内人员提供此类服务,均需获得 CBUAE 的许可(迪拉姆支付代币服务)或注册(外国支付代币服务)。许可证仅颁发给在阿联酋注册成立的公司(不包括金融自由区内的公司),而未在阿联酋注册但位于阿联酋的实体(包括 DIFC 和 ADGM)可申请外国支付代币发行者注册。

该条例对稳定币发行方提出严格的许可和合规要求,包括资本金要求、透明度规定,以及反洗钱(AML)和反恐融资(CFT)方面的义务。其中资本要求如下:

  • 支付代币发行者:初始及持续资本为 1,500 万迪拉姆;额外持续资本金额至少相当于未偿支付代币法定货币面值的 0.5%。发行方必须确保资产完全抵押,并定期接受第三方审计。
  • 支付代币托管人、转让人及支付代币转换服务提供者:根据其月平均支付代币转让价值大于/小于 1,000 万迪拉姆,分别设定 300 万迪拉姆和 150 万迪拉姆的监管要求。

迪拉姆挂钩的稳定币进展:

2023 年 8 月,USDT 的发行方 Tether 宣布,将与阿布扎比上市公司 Phoenix Group (PHX) 合作推出与迪拉姆挂钩的稳定币。

2024 年 10 月,CBUAE 批准本地企业 AED Stablecoin LLC 推出的迪拉姆支持的稳定币 AE Coin。

2025 年 5 月,阿布达比主权财富基金 ADQ、阿布达比银行(FAB)及海湾国家市值第二大的国际控股公司 IHC 宣布,已合作推出与迪拉姆挂钩的稳定币,正等待 CBUAE 批准。

✨ Starlabs Consulting 注:据 Chainalysis 的数据,阿联酋 93% 的稳定币转账规模属于零售级别。

3. 税收优惠政策:免增值税

个人投资者:加密货币投资 0 资本利得税和 0 所得税。

企业税收:自 2023 年起,阿联酋对企业引入了 9% 的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低于 375,000 迪拉姆的企业豁免),该项税收政策同样适用于加密货币相关企业。

增值税豁免: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起,加密货币交易(包括交换和所有权转让)享受增值税(VAT)豁免,并可追溯至 2018 年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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