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零售外汇市场概况

2015年,香港证监会开始实施新法规要求在客户合同上增加一条额外的条款。该条款认为,当中间商向投资者售卖或者推荐了不适合他们的金融产品时,投资者可以要求机构赔偿他们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香港作为亚洲的金融中心之一,在全球金融市场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20世纪80-90年代,很多香港外汇经纪商通过在上海设立办事处,开始在中国大陆开展外汇保证金业务,成为第一批渗透入中国市场的外汇经纪公司,这些办事处能够为当地客户完成一套完整的开户和交易流程。

而在当时,因为中国大陆交易者并不了解外汇市场和外汇交易,以及外汇市场专业人士的缺少,使得外汇交易在该阶段的发展非常盲目。而且由于市场的不成熟,以及相关立法缺失、市场监管不完善的不完善,同样导致了大量个人与机构投资者出现巨额亏损。

之后,中国大陆市场的外汇保证金交易经历了2006年的业务试行到2008年的再次叫停,至今仍未开放。

在这种背景下,香港成为了许多外汇经纪商发展亚太业务的驻点之一。

20世纪70年代,香港就已经有外汇公司存在。19世纪90年代初,有2000多家公司在香港“注册”成为零售外汇经纪商,但大部分只能算是皮包公司,因为当时香港并没有正规的官方监管机构,香港外汇市场的相关立法与监管在这个阶段是缺失的,这使得零售外汇交易开始在香港盲目发展。这个阶段的香港外汇市场环境非常恶劣,不法平台的各种欺诈行为导致大量投资者出现亏损。

1989年,香港证券和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即香港证监会)正式成立,目的是建立一个可以监督和控制金融服务市场的强有力的监管机构。这是一个对香港的外汇经纪商公司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的监管机构,并负责香港外汇经纪商公司的牌照发放以及对持牌外汇经纪商的活动进行决策。

1994年,随着杠杆外汇交易条例的颁布,香港证券和期货委员会开始对外汇保证金交易实施监管,不正规的外汇交易商纷纷破产。香港金融监管法规开始越来越完善,执法力度上也越来越强。
目前香港证监会已经与英国FCA等全球主要监管机构签署备忘录,加强了香港与英国等主要国家及地区针对外汇等金融公司的跨区域监管执法。香港证监会还会不定时地公布一些未授权或套牌的外汇经纪商,并将他们汇总在一个清单列表中,投资者可以随时查看警告名单中的公司情况。

此外,关于持有香港证监会的有效杠杆式外汇交易牌照的金融机构数量,数汇金融根据香港证监会官网信息统计,目前一共有53家。(具体监管信息可在香港证监会官网查询,查询流程可看数汇金融文章《监管查询专栏|香港证券和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监管规定

关于杠杆

目前,香港证监会规定香港的正规外汇经纪商只能为客户提供不超过20倍的杠杆,超过20倍杠杆的公司即为非法经营。因此,为了同境外的一些经纪商公司竞争,很多香港经纪商会将其分公司或子公司设在其他地区,以获得当地100-500倍的杠杆批准,使其能同时经营两种不同比例杠杆的保证金业务,当然该分公司或子公司已不受香港证监会监管,同时香港法律也规定其他地区的分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向香港市民推销超过20倍杠杆的保证金业务。

关于监管牌照

目前,香港证监会提供十类金融监管,想要在香港提供金融服务的公司,需要根据其业务的种类申请不同种类的牌照,如表格所示:

香港零售外汇市场概况

图表来源:香港证监会

可以看到的是,提供杠杆式外汇交易类服务的金融机构需要申请的是第三类牌照。且根据法律规定,在香港注册成为一家经营外汇杠杆式交易的金融公司需要3000万港币(接近400万美元)的资本。另外,根据香港实行的持牌经纪人制度规定,必须是持牌经纪人才有资格开展此类业务,对持牌经济人的考察和要求极为严格;如果经纪公司在进行业务时有不适当之处,轻则由香港证监会书面警告、暂停持牌资格甚至吊销经纪牌照,重则从其存入证监会的3000万港币保证金里进行扣罚;而且,在正规的香港外汇经纪公司开户时,必须由客户到香港公司现场办理,并有一名经纪人在场签字方可为有效。

2015年,香港证监会开始实施新法规要求在客户合同上增加一条额外的条款。该条款认为,当中间商向投资者售卖或者推荐了不适合他们的金融产品时,投资者可以要求机构赔偿他们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香港制定的法律给零售式交易客户提供了安全感,不仅仅保障客户的资产安全,也保障了从事外汇交易业务的从业人员和公司有合格的资质。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做黄金的香港外汇平台会声称自己是香港金银业贸易场的会员,而香港金银业贸易场只是一个行业协会,不属于政府的监管职能机构,没有任何的监管职权,贸易场的理监事会的成员全部都是各黄金公司的负责人,既是运动员又当裁判,无法保证监管的公正和透明。

前面我们有提到,香港证监会规定金融投资只能最高20倍杠杆,但是香港金银业贸易场的黄金保证金公司基本都是100倍杠杆,大大超过了香港证监会规定。香港的黄金交易公司很多都用个人的中转银行接收汇款,并且可以用第三方汇款,完全没有遵守国际间对洗钱和金融风险控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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