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财报道,3月22日,第一财经记者独家获得一份《商请督促商业银行限期停止为违规交易场所提供金融服务的函》(下称《商请督促函》),该函已经发至银监会,并由银监会下发地方银监局,再转发各家银行。
这份由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联席会议”)发出的函,发致银监会办公厅,其中称“为落实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特商请贵会于2017年3月15日前,通知并督导各商业银行限期停止为违规交易场所等提供金融服务。”
随后,第一财经记者从地方银监局获悉,3月10日,银监会向各地银监局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商请督促商业银行限期停止为违规交易场所提供金融服务的函>的通知》。其中要求,各地银监局根据监管职责分工,按来函要求通知并督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限期停止为违规交易场所等提供金融服务。
一位地方银监局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地方银监局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可以选择给商业银行发文,也可选择不发。不发文则会通过让监管处通知并督导银行落实。
《商请督促函》落款时间为2月3日,不过多位银行人士表示,到目前尚未收到这份文件。
某省一国有大行托管部门负责人,及一位股份制银行托管部门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未收到当地银监局的相关文件通知。
函件附件还包括一份《违规交易场所及未通过验收地区交易场所名单》(下称“名单”),该份名单与第一财经记者此前报道的央行向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下发的名单相同。
“督导方式有很多种,有些业务,监管部门会发文件,例如开展专项检查,对名单中所涉及的未通过检查的交易所,要求各家银行汇报相关合作情况,之后再行检查。另一种方式则是下发非正式的邮件通知。”上述国有大行托管部门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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