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贵金属:严禁会员单位及从业人员代客理财

交易中心再次重申,严禁交易参与方以任何形式进行代客理财行为。

1月15日,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公告称,交易中心郑重申明,严禁会员单位及从业人员以任何形式进行代客理财,请各交易参与方严格遵照执行,具体公告如下:

一、交易中心会员及与其签约的贵金属交易业务合作单位、会员从业人员严禁的代客理财行为如下:

1、严禁代客户开立交易账户,包括但不限于代客户填写开户及入市申请资料、代为签字、代为在网上提交开户及入市申请;

2、严禁代客户保管银行卡、身份证件、密码等重要物品或资金;

3、严禁通过宣称知悉内幕信息、自诩为投资高手或承诺保底收益、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等方式,引诱客户进行交易或代客理财;

4、严禁对客户交易账户全权代理操作;

5、严禁与客户签订委托投资协议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直接进入客户交易账户进行交易操作和代替客户下达交易指令;

6、严禁干涉客户正常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建议客户交易具体至建仓、平仓点位等变相代客理财行为;

7、严禁从事其他直接或间接代客理财的行为。

二、客户的风险责任提示

1、客户应严格按照《客户协议书》的约定及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切勿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代客理财;

2、客户必须对交易账户和密码进行妥善保管,切勿交付于任何他人管理或交易,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3、客户应知悉所有针对贵金属交易业务的任何获利保证或不发生亏损的承诺均为虚假承诺,因轻信该等虚假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4、客户应自行作出具体交易决定,并对其交易行为负责,交易中心提供的行情分析信息,仅供客户参考,不构成任何的承诺或决策依据。由此而造成的交易风险和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再次重申,严禁交易参与方以任何形式进行代客理财行为。

交易中心会员及与其签约的贵金属交易业务合作单位、会员从业人员如因代客理财行为造成客户经济损失的,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将由上述单位及人员自行承担,与交易中心无关。

各交易参与方要加强风险管理,共同防范交易风险。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负。转载请注明出处:天府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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